穿過熱鬧的街區,計程車停在大型的酒吧門口。
沈青予從車下來,推了推鼻樑上的粗框眼鏡,又捋了捋頭上短而俏麗的假髮,幽幽地看著酒吧的招牌,毫不猶豫地徑直邁步進入。
她原來的兩份工作都是在一個小鎮上,距離這裡太遠太遠,肯定做不了,只能來做這個待遇好,又能發揮自己特長的工作:駐唱歌手。
這也是她花了幾個小時找到的,對她來說是最滿意的工作機會。
雖然這份工作的環境不夠體面,但只要掙到足夠的錢,比之前乾的文員和補習班的工作強。
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,沈青予故意換成閨蜜林楠的形象以及身份來酒吧。假如若是不小心碰見了顧家或者陸家的熟人,起碼不會被認出。
沈青予踏著時尚的運動鞋,往酒吧裡面走去。
酒吧內部,燈光昏暗迷離又閃爍,伴隨著音樂聲,各色男女隨性而肆意地扭動著身軀。
她穿過人群,來到一個高級vip包廂門前,她看了眼腕錶,八點五十五分。
「咚咚——」
她伸手敲了敲房門。
「請進。」
聽出來裡面傳來一道女人的聲音,沈青予稍微鬆了一口氣。
她沒有遲疑,推開門走進去,順勢將房門反鎖。
裡面,一個年輕漂亮的女孩兒穿著白色襯衫配黑色短裙,臉上畫著精緻的妝容,她正在喝著雞尾酒。
「林女士?」看見有人進來,她禮貌地叫了一聲,然後放下手裡的酒杯,問:「你就是來應聘歌者的林楠?」
她點頭。
女孩兒站起來伸出手:「你好,我叫孫夢瑤,是這次負責你面試的hr。」
「你好,我叫林楠。」
簡單地握過手,兩個人坐下來交談,沈青予說明自己的情況。
「孫經理,我想先告訴您一下,我沒有做過歌手這份工作的經驗,但唱歌絕對是認真的。曾經得到過學校音樂老師的賞識和私教,而且每年的文藝匯演,也都是由我擔任主唱。」
聞言,孫夢瑤露出滿意地神色:「很好,你很坦誠。而且你傳來的清唱的音頻我聽了,真的很不錯。但至於你適不適合留下,還得請你去舞台現場唱兩首,我們親耳聽一聽才能決定。畢竟這裡是酒吧,和你在學校不一樣。」
孫夢瑤說完,抬頭看向身邊坐著的男人:「大李哥,你覺得讓她唱前歌手平時唱的九點半那場時間段,行不行呢?如果可以,我讓她做做準備。」
大李哥是酒吧的總經理,也是她的上司。
「我覺得十一點的那場更好,畢竟那時候人更多,能看出她會不會怵場。」他笑了笑說。
「那行,就這麼定了。我讓跳鋼管舞的那兩個姑娘從十一點換到九點半出場。」
沈青予愣住,她沒想到會安排到那麼晚試唱。但既然選擇了這個職位,就要儘量爭取。
這個工資待遇是真的好!一晚上只要唱半個小時,一個月就有萬把塊錢,而且白天還不用過去。<="<h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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