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洪淵是不想給的。
「你不給我就去你單位鬧,拉個大橫幅天天在樓下喊,景洪淵逃避責任,不想給自己親生女兒錢。」景宿雨知道景洪淵一定會給她的,因為他這個人好面子。
景洪淵同意了,但是表示只能給到她十八歲,高中畢業,如果沒考上高中,就只給到十八歲,仁至義盡。
景宿雨知道,她沒有辦法和面前的這個人討價還價,也就答應了,有總比沒有好,況且他給的錢也不算少了,並且會出一半的學費。
景宿雨順便問了他們,知道她媽媽在哪兒嗎?沒有結果。
景宿雨,離開時,發現那個女孩並沒有離開,而且站在樓下,看到她下來還笑了下。
景宿雨停下來,「姐姐,你知道景洪淵已經離婚有孩子了嗎?我其實不是鄰居的孩子,是他的,你不要被他騙了,婚姻大事要多多考慮。」
女孩變了臉色,「謝謝你,我知道了。」
「不要提是我說的,好嗎?」景宿雨有些擔心,以後的生活問題。
女孩點了下頭,「我知道了,一定不會的。」
景宿雨去了楚樂工作的學校找,雖然說已經放假,也會有老師回去,景宿雨就隨便找了個問了問,得到了結果說她已經辭職了。
景宿雨看著附近的小區,拿著照片走進去見人就問,她也是運氣好,下午四點就有了結果。
楚樂看到她是很震驚的,也想讓她走。
「媽。」她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麼說,「我要上初中了,還有你每個月是不是要給我一筆錢,讓我生活下去。」
楚樂點頭,給她拿了現金,幾千塊錢,並約定好每個月在固定的地方給她現金。
景宿雨當時其實並不能理解,為什麼那個寫出「我要發光」的人,會辭去工作,也不再管她。
離開時她想問楚樂你幸福嗎,沒有說出口,最後只是說,「祝平安,謝謝你。」
景宿雨也從外婆家搬了出去,離開時,她的外婆給她買了一把很新的電吉他,很貴的那種,或許是想彌補,又或許是別的什麼。
景宿雨上完最後半年的電吉他課就沒有再上了。
她這個人,不愛和別人多交流,雖然老師常說她不合群,但是她成績好,也就不會說就這件事情批評她。
有時有空,她會去認識的人店裡幫忙,賺點錢,攢著,希望自己可以順利的上大學,離開這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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