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若知有今日,」陸明河緩緩道,「該更好些的。」
「……」
洛茨記得陸明河早前提過,他母親早逝,父親有跟沒有一樣,除了給他添堵,毫無用處。所以成年之後的諸多事宜應當都是他自己打理。
親朋無用,他又是第一次做人,哪裡知道什麼時候該做什麼,恐怕都是學人家,看到自己身邊人的家裡都拿金子打首飾,預備著娶妻。
儘管並無心儀之人,也沒有成家打算,但陸明河還是做了。
可惜只是跟風模仿,打的首飾雖然好,但並沒什麼心意,也不夠多。
畢竟只是充樣子,不執著真假。
可等他真有了成家的痴心妄想,拿出來,陸明河甚至都不願稱它為婚嫁之財,只當是哄人高興。
因為他覺得不夠也不好。
早知如此,當年就該多多用心,仔細挑些人喜歡的樣式,實在不行就親自畫圖紙,慎之又慎,傾盡家財也不為過。
洛茨注視著陸明河的眼睛,心裡無聲地嘆了口氣。
陸明河明白洛茨想什麼,洛茨自然也明白陸明河的心思,不需要他多說,便都明白。
他按在木箱上的手指摩挲幾下,洛茨重新打開了箱子。
這次他感覺好多了,至少沒有了一看到金子就頭昏腦脹。
頭腦清醒後,眼睛也跟著明亮起來。洛茨看到箱子裡裝著的首飾有髮簪、手鐲、耳環、臂釧、項圈,都是女孩子用的,除此之外還有長命鎖、腰帶等,樣式很多,足金足兩。
他重新合上箱子,琢磨著按照自己如今的身體條件,估計也就帶個手鐲、長命鎖什麼的,髮簪耳環是別想了。
當然這不是說他已經準備收下這箱子嫁妝了,只是隨便想想而已。
「已經很好了,」洛茨說,「我不是個物質的人。」
人物關鍵詞還掛在系統面板的腦門上呢,洛茨這麼說,儘管是發自真心,不免也有些好笑。
「那你拿去。」
說著,陸明河將箱子往洛茨那裡推了一推,示意他拿走。
洛茨沒動,只伸手在箱子裡面翻了翻,找出枚樣式簡單的金戒指,拿在手里比了比,然後套在無名指上。
「要這個就行了,」他半抬手在陸明河面前晃晃手指,「其他你收好。」
洛茨手指形狀很好看,細長白皙,指甲修剪圓潤,骨節分明,邊緣還泛著一點的粉色,指腹帶著一點薄薄的繭,整體很精緻,不像流浪畫家的手,像個少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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