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行,他絕不允許這種事發生!
9.
好耶,老爸答應送我一輛蝙蝠車了!
我立刻收起眼淚,用力親了老爸兩口,「謝謝老爸!」
接受我的親親,布魯斯無奈嘆氣,「但是先說好了,送給你的蝙蝠車只有外表造型是一樣的,內部不會搭載任何武器系統。」
「我懂、我懂!」
我可太明白了,「我要武器做什麼,我只是想要一輛炫酷的蝙蝠車而已。」
嘿嘿,如果趕得及,我萬聖節還能開著蝙蝠車出門玩。
哇,到時候我就是哥譚最靚的崽!
:P
10.
得到了老爸的同意,我歡快地在社交論壇分享自己的心情:
@AileenWayne:「老爸答應要送我一輛蝙蝠車啦!期待/愛心/愛心/愛心」
內容剛分享出去,我的朋友們紛紛向我發來賀電,順便預約「蝙蝠車」後面的座位。
——就是超級反派才有資格體驗的專座。
當然沒有問題,別說超級反派的專座,就是羅賓的專座也可以!
(*ˉ︶ˉ*)
11.
熱鬧的氣氛還沒有維持三分鐘,一個頗為眼熟的網友出現在評論區,措辭嚴厲地批評了老爸的行為,認為他在把蝙蝠俠娛樂化,是非常過分的行為。
長篇大論看起來就像是一篇論文,裡面旁徵博引,寫得格外工整,看得人不明覺歷。
但是仔細閱讀後,發現他的核心邏輯是——送蝙蝠車的舉動會破壞蝙蝠俠的形象,降低蝙蝠俠的威懾力,導致哥譚的犯罪率再次上升。
對此,我給出的評價是「狗屁不通」。
即便是偷換概念、邏輯不通的內容,也耐不住他的用詞極具煽動力,剛發出來,下面就蹦出一堆人附和他。
我點開這群附和他的帳號,發現他們的主頁全都是一片空白,沒有任何使用痕跡。
好好好,自帶水軍的蝙蝠俠毒唯是吧!
這我能慣著他嗎?
「——提姆哥!!!」
輪到你上場啦!
12.
提姆正在調教他的光腦AI,收到我發給他的連結,沒有多說一句話,「我幫你查。」
我就知道,提姆哥就是靠譜!
大拇指.jpg
13.
趁著提姆正在查詢對方的ip地址、檢索對方在網上的全部發言,我開始回復家庭群里的消息——
傑森:「我以前想要開蝙蝠車,都要求老頭很久,他現在倒是爽快,直接送你一輛」
迪克:「布魯斯答應要送艾琳一輛蝙蝠車?」
迪克:「我猜一定不是原版蝙蝠車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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